2011年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东电股东向前经营高层提起诉讼,要求赔22兆日圆,一审获得东京地方法院判4人赔偿合计超过13兆日圆,但东京高等法院6日在二审驳回一审判决,改判股东败诉。裁判长否定了对巨大海啸的可预见性。
被提控告的前东电高层包括2024年10月去世的前会长胜俣恒久(诉讼由家属承接)、80岁的前社长清水正孝(80岁)、79岁前副社长武黑一郎、74岁的前副社长武藤栄、以及72岁的前常务小森明生共5人。
本案的争点是否能依据2002年政府机关发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预测到311大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即可预见性,以及如果采取对策,可否避免发生事故。裁判长木纳敏和认为,要求将长期评估做为迅速采取防范措施的依据「不必然充分」,进而认定前高层「无(对巨大海啸的)可预见性」,驳回股东的赔偿请求。
股东对此判决表示不服,计划上诉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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