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桃园炼油厂今早发生火警,桃园市环保局表示,将依火调报告结果查核中油炼油厂是否确实执行空气污染突发事故紧急应变措施计划,若违反将分别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2条、33条告发,各可处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表示,中油桃炼厂疑似M07制程中真空蒸馏塔输送柏油的管线破洞,造成气体从破洞处泄漏,因真空蒸馏塔的高温作用造成燃烧,中油人员当下立即关闭管线输送,并出动厂内消防队进行灭火,消防局、环保局也前往现场灭火、应变及监测空污,约上午9点30分左右已无明火,现场由黑烟转变成白烟。
环保局表示,同步以模式模拟空污影响范围,并透过市府内部通报机制,通报桃园、龟山、芦竹区公所,由公所再转知可能受影响的所在里,提醒民众注意防护;此外,稽查员持续在下风处监测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由9点多的0.19ppm持续下降到中午12点多的0.07ppm,另于厂区周边也未发现消防废水外溢,所有消防废水皆回收至废水处理单元。
环保局表示,详细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调报告厘清,若涉及违反空污法第32条第1项,从事输送或其他操作致产生明显之粒状污染物散布于空气,或管理不当产生自燃或从事其他操作致产生异味污染物,将依第32条告发,裁处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同时查证中油炼油厂是否切实执行空气污染突发事故紧急应变措施计划,若不切实,将另依违反空污法第33条告发,可处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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