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止营运的香港「立场新闻」母公司及前总编辑钟沛权、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8月间被法院裁定「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法院今天宣判,钟沛权被判刑21个月;林绍桐则因法官考虑到其病情,判处「可即时释放」刑期,不需监禁。
立场新闻是香港1997年主权转移中国以来,首家被法庭判煽动罪成立的媒体机构。 今年8月29日法官裁定,立场新闻母公司、钟沛权及林绍桐「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指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包括「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等。而钟、林二人「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为发布平台,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等,「至少罔顾煽动后果」。
综合明报等港媒报导,代表辩方的资深律师余若薇今天在法庭上表示,林绍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自今年7月起病情恶化,目前肾功能少于3成,担心他若被监禁可能会延误治疗,有生命危险。
余若薇又指,立场新闻绝大部分文章非煽动文章,强调在时代变迁下,媒体有责任报导相关事件;并指希望法庭的量刑不超过2人已还押的日子,让两人即时可以获释,是辩方今天陈情的唯一目的。
钟沛权、林绍桐先前已分别还押349天及313天。
法官郭伟健今天宣读判词时,先交待钟沛权及林绍桐2人的背景。钟沛权现年55岁,妻子因另一宗案件正被还押,两人没有子女。钟沛权于1995至2011年在明报及香港经济日报工作,至2011年底离开明报,其后任职网媒主场新闻及立场新闻。
林绍桐现年36岁,与妻子育有一女,曾在主场新闻及立场新闻工作,钟沛权辞任立场新闻总编辑后,由林绍桐担任署理总编辑。
法官引述辩方陈情时表示,2名被告是新闻工作者,只是报导社会实况及公众人物的意见,是社会所需一环,并不是政治宣传,也非报导单一意见,而是如实及持平地刊登多方意见,故这宗案件的量刑应与以往的煽动案有别。
法官又引述辩方指出,2名被告只是在新闻工作期间误堕法网,不是蓄意煽动;但法官言认为,不同意辩方指被告误堕法网、非蓄意煽动,重点是「发布者的意图」;又指立场新闻曾发布很多新闻报导,但不代表不具煽动意图,并说立场新闻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
法官表示,被告并非执行真正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与政府抗衡,认为判处监禁为唯一合适刑罚。
就钟沛权的判刑,法官以监禁23个月为量刑起点,减刑2个月,最终判他监禁21个月。按一般情况,扣除钟先前已被还押的天数,即需再服刑约10个月。
就林绍桐的判刑,法官以14个月为量刑起点,因其病情减刑3个月,法官考虑到其身体状况,以及扣除林此前已被还押的日子,判处可即时释放的刑期,即林可即时获释,不需入狱。
法官另判处立场母公司罚款港币5000元(约新台币2万元)。
在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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