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碳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组长王右仁表示,台湾社会风气对碳权、碳交易应有正确的认识,碳交易的背后是良好的经济诱因,他指出,台湾有非常棒的林地资源,应更努力开发自然碳汇,不仅为了碳权,对于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都有帮助。
台湾逐步启动碳权交易,然而近年国际上也出现一种声音,认为买碳权并非自身投入减碳,甚至有人将之形容成「赎罪券」,王右仁认为,这样的观念应该要被改变。
「买碳权并非洪水猛兽。」王右仁强调,碳排放没那么容易消除,多数人只看到买碳权,却没想到为何有碳权可以买?这是因为有别人的努力减碳,才能产生碳权、进而出售,这不是赎罪券,不论是政府或民间都应先推广正确观念,才有助市场活络。
王右仁回顾碳交易制度的总量管制,最早是起源于美国燃煤电厂避免酸雨的二氧化硫排放管制,当时创造良好的经济诱因,成为典范,「你从事相关投资,一方面对环境好,另一方面如果成功,低于标准还可产生额度来出售,透过经济诱因来催动环境友善。」
除了碳交易,王右仁强调,漂绿这个词也应该要厘清定义,很多人认为只要买碳权就是漂绿,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漂绿是没有碳中和的作为,但宣称有,这才是真正所谓的漂绿。」
王右仁建议,比较好的作法是,企业从事碳交易时,若要避免买到假碳权,首先应透过台湾碳交所购买,因为有严谨的查核、把关,可大幅减少疑虑;其次是有法遵的效益,透过碳交所买到的碳权可抵减部分碳费,若未透过碳交所,直接向国外购买则会产生风险,可委托国际专业的认证公司检验碳权是否真实存在,将风险降到最低。
王右仁也认为,应该更努力开发自然碳汇,台湾林地资源丰富,但是当中多数为国有地,政府应适度放宽,不只是为了取得碳权,而是每一个企业经营这块地的同时,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对当地居民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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