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抽烟、衣服没丢洗衣机起争执,男子爆走持西瓜刀砍伤舅舅。(资料照)
苗栗县谢姓男子与同住的舅舅陈男因生活习惯问题,例如在家抽烟等等常有口角冲突,谢男于今年6月间某日与陈男再度发生争吵,两人口角冲突愈演愈烈,谢男突然爆走,冲到家中储藏室取出西瓜刀砍伤陈男,陈男当场血流不止、意识不清,所幸陈男女儿立刻报警并呼叫救护车,陈男经开刀后恢复,双手经复健仍有部分功能受限。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认为陈男女儿及时将陈男送医,陈男伤势未达重伤害结果,依重伤害未遂罪判处谢男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谢男称。因陈男常告知他勿于家中抽烟、脏衣服丢洗衣机等生活习惯问题,认为今年初其外公过世后便遭陈男针对,当天发生争吵后突然间情绪爆发,取出西瓜刀后持续与陈男争执,因状况更激烈他才持西瓜刀往陈男右手砍了一刀。
陈男则说,曾告诉谢男勿在家里抽烟、内裤需丢洗衣机等,但引发谢男不快;事发当天因女儿与谢男吵架前往查看,谢男取出西瓜刀后,手持西瓜刀举起约45度往他砍去,他以手阻挡头部后失血过多、头晕后快要失去意识,陈男女儿赶紧报警并呼叫救护车。
法官认为,陈男被砍伤后右上臂神经血管肌肉损伤而无法弯曲、左手背肌腱断裂,经手术、复健后机能足以应付日生活举止,且陈男女儿及时求援,认为谢男犯行属未遂,故依重伤害未遂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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