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告,对联钧(3450)违反重大讯息规定,向非关系人购入设备延迟重讯,处以新台币3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表示,联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今年2月4日向非关系人Four Technos Co., Ltd.购入机器设备一案,经查符合「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0款情事,惟联钧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之规定,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并函知联钧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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