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气候变迁署长蔡玲仪表示,从过去《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走到《气候变迁因应法》时代,愈来愈多企业投入自愿减量,政府希望释放「排碳有价」的讯号,并透过碳定价机制制造诱因,同时简化流程、建构友善环境,鼓励企业扩大减碳、及早布局。
随著政府宣示2050净零排放目标,环境部陆续研拟碳定价机制,包含碳费、碳交易等。蔡玲仪回顾,气候法前身、温管法时代的抵换专案(碳权专案),七年下来仅90案注册,多数取得减量额度(碳权)是用来因应环评抵换需求,例如台电公司。
然而在气候法三读通过、台湾碳交所成立后,国内更认识碳交易,短短不到一年已有28件有意愿执行自愿减量专案(新版碳权专案),其中20多件与节能有关、五件与植树造林相关。
蔡玲仪表示,碳费征收对象虽仅281家企业、约500家工厂,但减碳不只是这些大厂的责任,国内广大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置身事外,经济部统计与制造业相关的中小企业共约14万家,政府希望排碳有价的观念也能深植中小企业,虽不用缴碳费,但能透过自愿减量机制取得碳权,借此诱因促进减碳。
蔡玲仪强调,环境部将持续简化申请流程,碳交所持续建构更友善交易环境,让国内自愿减量市场在2030年之前扩大减量成效,帮助企业展开减碳。
蔡玲仪也以制定碳费过程为例,她表示,价格讯号越清楚,就能让大型排放源知道,一定要减碳才能适用优惠费率,也要让大家知道,不管是国内或国际间,国际碳价是逐渐上涨。
蔡玲仪说,目前仅针对281家企业征收碳费,但已涵盖国内54%排放量,现阶段就是让大型排放源清楚了解应负担责任,也释出讯号,告诉企业要尽早减碳。
同时,环境部也希望透过优惠费率吸引企业愿意投入自主减量。蔡玲仪解释,这不是关电灯或多走楼梯就能达成,而是要加大减碳力道,包括更换燃煤锅炉、节电或购买绿电等实质投入,才能适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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