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打毒驾,「毒品唾液快筛试剂检测」执法今天上路。图为毒品唾液快筛分析仪。(资料照)
为有效打击吸食毒品后驾车案件,警政署研议已久的「毒品唾液快筛试剂检测」执法策略,经会同交通部增订相关法规后,今天(20日)正式全面上路执法,今晚在高雄市凤山区大东一路查获全国首宗唾液毒品快筛阳性毒驾案。
据悉,高雄市警察局凤山分局今晚7点左右在凤山大东一路拦检卢姓驾驶,唾液毒品快筛试剂检测结果呈海洛因毒品阳性,当场禁止其驾驶,移置保管车辆,后续将采集尿液检验,待尿液检验报告出炉后,再行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政署说,为律定实施毒品唾液快筛检测及拒测的处置程序,已会同交通部增订「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9条之4,相关条文已于今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同时,警政署也已函颁「毒品唾液快筛执法」作业程序,并通令全国各警察机关自今日起全面上路执法。
警政署说,未来驾驶人若经唾液快筛呈阳性反应,将重罚3万元至12万元,并吊扣驾照1至2年;若拒绝检测,罚锾更将高达18万元,并吊销驾照,且仍会追究公共危险罪与毒品等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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