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依据「有价证券得为融资融券标准」第4条、「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第22条及第23条规定,审核上市公司(资本额100亿元以上及金融保险业)公告并申报之2025年度财务报告每股净值资料,其中,乡林(5531)恢复融资券交易。
符合暂停与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调整名单如下,并自本(115)年3月24日起实施。每股净值低于票面,应暂停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无。每股净值回复至票面以上,应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有1档: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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