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证券与元富证券4月6日合并后,台新证券半个月内已经出包3次,申报错帐金额达新台币20.11亿元。金管会今天表示,等证交所完成实地查核报告后,将视缺失状况依证交法可开罚新台币30万元到600万元罚锾,也会请业者提出短中长期改善措施,确保不会再发生。
台新证券与元富证券4月6日合并后,频频出错,包括4月7日因资料库效能满载,导致系统回应速度变慢,14日又发生系统程式异常,造成成交回报时间停顿,导致许多投资人重复下单衍生错帐,20日再发生旗下「PhoneEZ」APP传出异常。台新证券整体申报错帐笔数约9321笔,申报错帐金额达20.11亿元,实际错帐损失金额约4300万元。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仲豪在记者会上说明,台新证券因4月14日发生错帐,依照「T+2」规定应在16日上午10时申报完毕,但业者因还没搜集完资料,延迟到晚间8时才向证交所申报错帐。由于错帐未在时限内申报,证交所可罚违约金10万元,但因后续台新证也有其他信用资料延迟申报,证交所可能后续合并过怠金一起处理。
黄仲豪指出,台新证券20日是旗下「PhoneEZ」APP因主机记忆体不足,介面出现转圈圈,影响客户下单,台新证券也通知客户可改透过其他平台操作,后续会再了解原因。
至于金管会对此案态度,黄仲豪指出,证交所完成实地查核报告后,金管会将视缺失状况,依证交法第178-1条规定,看是否违反内控规定,可开罚30万元到600万元罚锾,最主要是要请业者厘清事故发生原因,提出短中长期改善措施,确保不会再度发生。
外界关注台新证券错帐金额高达20亿元,但只可能先开罚10万元,是否不成比例,黄仲豪说,10万元只是错帐延后申报的部分,强调除了罚锾之外,也还有其他工具,包括业务面、人员处置等面向都是选项,最主要是要看缺失情形再做判断。
证期局也解释错帐冲销概念,例如,投资人先以100元下单1张股票,后再以110元下单第2张股票,台新证券此案是以投资人主张为主,若投资人认定以第一张单为主,等于110元的单就变成错帐,概念上等于券商多以110元买进一张股票,业者需反向冲销卖掉,假设以115元卖出则赚5元,若105元卖出赔5元,因此错帐金额不会等于实际损失金额,要看处理后的损益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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