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2371)前日晚间发布重讯,中国大陆华映科技的法律诉讼案收到委任律师通知,大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大同提出的再审申请。
大同指出,最高法院裁定认定有瑕疵,将与律师研究针对此状态进行相关救济程序,在大陆判决未获得台湾法院认可前,于台湾并无强制执行力,对公司目前财务业务无影响。
本案源于过去华映至中国挂牌时,签下业绩承诺补偿衍生纠纷。去年大陆法院二审判决大同须负连带清偿责任,赔偿人民币30.29亿元(约新台币136亿元),导致大同去年度财报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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