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新闻稿,提醒投资人,自下周一(8月10日)起将采行公布注意暨处置新规定。
证交所已于8月3日公告修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资讯暨处置作业要点」及「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资讯暨处置作业要点第4条异常标准之详细数据及除外情形」规定,新规将于下周一起正式实施。 证交所表示,本次修正重点包括处置期间调整为5个或7个营业日;除变更交易方法、变更交易方法且采行分盘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者外,处置措施之撮合作业时间调整为约每2分钟撮合一次;另外公布注意第11款之「6个营业日收盘价起迄价差标准」调整为有价证券收盘价逾千元以上始适用,并同步调整级距及价差标准。
证交所提醒,8月10日新规定实施时,仍在处置期间内之有价证券,即适用本次修正后之处置期间及撮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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