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于115年9月30日公告认购(售)权证市场发行制度之优化措施,期能有助提升权证发行品质,另并开放创新板上市股票得为权证标的,丰富权证标的多元性。
考量近年权证发行数量、交易实务需求及发行人风险,本次修正调降现行权证发行人发行额度上限,期促使发行人增进权证发行品质;另为确保发行人自行注销权证后,仍有足够之权证以供报价所需,爰调整发行人得自行注销权证之比例。相关法规修正措施已于115年9月30日公告,为降低对权证发行人之冲击,并使其有足够时间调整作业流程及系统,爰给予3个月缓冲期,自116年1月1日起实施。
另考量创新板现行交易制度与一般板完全接轨,包含已开放信用交易、有价证券借贷、当日冲销及盘中零股交易等,且实施成效良好;继去年全面取消合格投资人限制,放宽投信基金投资创新板股票额度后,为进一步建构完整的交易制度,爰进一步开放创新板股票得为权证标的,除丰富我国权证商品之多元选择,亦增进创新板股票商品多元性。证交所并已于115年9月30日筛选115年第4季得为上市权证(含牛熊证)之标的证券,其中符合得为权证标的之创新板股票计有富田-创(4590)、联友金属-创(7610)、熙特尔-创(7740)及微矽电子-创(8162)等4档,10月1日即已有发行人申请发行,共计14档以创新板股票为标的之权证将于10月6日挂牌上市。
证交所近年来推行多项权证优化与精进措施,持续检视市场实务需求并适时调整相关规范,除了活络权证市场并提升流动性外,亦希望营造更为友善且健全的投资环境,在兼顾市场发展与投资人权益之前提下,促进权证市场稳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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