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钰(6789)1日公告前三季每股税后纯益3.73元,优于去年同期1.03元,另公告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850张以内留才。采钰说明,办理本次限制员工权利新股之必要理由:为吸引及留任公司高阶主管及关键人才,并将其奖酬连结股东利益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成果。公司将以股票信托保管之方式办理本次发行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
采钰公告限制股预计不超过普通股85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实际发行股数将于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案经股东会及主管机关核准后,由董事会决议之。各年度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为:发行后届满一年40%、届满二年30%,以及届满三年30%。
采钰公告限制股各年度可既得之实际股份比例与股数须再依个人绩效指标及/或公司营运成果指标(包含业绩指标(营业收入、营业净利)及ESG成果指标)达成情形比例计算。奖励计划适用对象以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给与日当日在职之本公司全职经理人或本公司特定关键人才为限,资格为公司副处长(职等36)以上职位主管,或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由董事长核定)。
采钰公告限制股详细取得门槛:A.个人绩效指标门槛值:既得期间届满日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评等须达S(含)以上。权重:50%。B.公司营运成果指标(1)业绩指标-营业收入门槛值:既得日前一年高于既得日前三年总额之平均值。权重:22.5%。(2)业绩指标-营业净利门槛值:既得日前一年高于既得日前三年总额之平均值。权重:22.5%。(3)ESG成果指标-整体废弃物回收率(含替代能源)门槛值:既得日前一年大于90%。权重:2.5%。(4)ESG成果指标-制程用水回收率门槛值:既得日前一年大于89.5%。权重:2.5%。
可能费用化之金额,采钰公告依既得条件计算,暂估费用化总金额约为新台币238佰万元(实际费用化金额将不得超过)。如于民国114年7月初发行,依前述假设估计,暂估民国114年至117年之费用化金额分别约为新台币36佰万、71佰万元、83佰万元及48佰万元。
对公司每股盈余稀释情形:采钰公告依目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数计算,暂估民国114年至117年费用化金额对每股盈余可能影响金额分别约为新台币0.11元、0.22元、0.26元及0.15元,对本公司每股盈余可能之稀释尚属有限,故对股东权益尚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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