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资讯透明度并鼓励股东积极行使权利,柜买中心提醒各上柜公司,参酌最新修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参考范例,于今年度股东常会完成相关规则修订。本次法规修正重点如下。
一、提升资讯揭露时效:配合「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议事手册应行记载及遵行事项办法」第六条修正,上柜公司应于股东常会30日前,将股东会议事手册及会议补充资料之电子档传送至金管会指定的资讯申报网站,使投资人能尽早知悉议案内容。
二、强化重大议案监票独立性:参考国际监票人相关规定,股东会如有董事选举议案且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席次、董事解任,或涉及公司法、企业并购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重大资产处分与并购议案时,宜由主席指定具独立性的律师、会计师或公证人担任监票人。
柜买中心强调,本次参考范例的修正旨在接轨国际公司治理趋势,鼓励上柜公司参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参考范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强化对股东权益的保障并提升企业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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