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针对华硕(2357)违反重大讯息规定,处以新台币3万元违约金。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亚旭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111年12月至112年11月间取得Askey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之股权一案,及112年9月19日处分新竹县房地一案,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0款情事,惟华硕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之规定,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并函知华硕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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