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重点
台湾证券交易所25日召开第22届第16次董事会,通过多项重要法规修正案及新股上市审查案。本次决议重点包括:调降千元以上高价股升降单位、大幅收紧违约投资人预收款券机制、强化权证发行风险控管,并审议通过禾硕康(NPIC Cayman)及东擎科技两家公司的上市申请。
千元高价股升降单位改为1元 提升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
为因应近年高价股档数与交易比重持续攀升的趋势,证交所通过修正「营业细则」第六十二条。未来股价达1,000元以上的股票,升降单位将由现行的5元缩小为1元。
此举旨在提升高价股的价格连续性与价格形成效率,增加投资人下单价格弹性并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缩小整股与零股市场的价差,进一步健全整体市场交易机能。
违约处置防线大幅拉长 首次违约追踪期扩大至5年
面对市场交易热络与国际政经情势波动,证交所修正「营业细则」第七十六条及「证券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第二条,全面强化违约管理机制。
新制大幅将首次违约的追踪期从1年内拉长至5年。「首次违约交割结案者」:在5年内若恢复交易,自首日交易起连续10个营业日须执行全额预收。
「二次以上违约交割结案者」:5年内若恢复交易,自首日交易起连续30个营业日须执行全额预收。
相较于旧制仅追踪1年内再次违约且预收10日的规定,新制追踪期拉长至5年,并将重复违约预收天数提高至30日。证交所表示,相关法规改采原则性订定,后续细节将另以通函公布,以便因应市场变化机动调整。
权证发行控管趋严 自有资本打九折计算
为防范发行人信用与市场风险,董事会通过「认购(售)权证上市审查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之二修正案。未来控管发行额度之合格自有资本净额百分比将以九折计算以适度降温发行量;此外,申请自行注销后之权证流通单位下限,由初次发行单位的10%提高至15%(价内20%以上者维持10%)。
通过禾硕康第一上市及东擎科技上市审议
证交所董事会亦顺利通过两起新股上市案:一是英属开曼群岛商禾硕康(NPIC Cayman): 申请普通股27,000,000股第一上市案通过审查。二是东擎科技:申请已公开发行普通股63,905,580股上市案通过审查。
证交所指出,上述各项法规修正案及上市核准案,均将依法陈报主管机关核定后正式实施。
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