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金融科技日新月异发展,金管会持续推动网路投保与网路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商品部分,除下列四种情形外,均得以网路方式投保。
金管会表示,目前已有许多保险商品可透过网路方式投保,财产保险商品部分,除下列情形外均得以网路方式投保:一、要保人与被保险人非为自然人。二、投保登山综合保险、海域活动综合保险或驾驶人伤害保险以外,包含伤害保险或健康保险之综合保险商品。三、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同人投保旅游不便保险或旅行综合保险以外之保险商品。四、每张保单主附约年缴保险费合计超过新台币10万元。
金管会提醒,消费者安排国内外旅游,而有投保旅游保险商品需求时,可善用网路投保。消费者于投保前应浏览网页保险商品说明及保单条款,充分了解保险商品内容,以避免投保后因认知不同而衍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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