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新发布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内容有四个方面共17条,其中备受瞩目的是对台金融合作,包括在闽台资跨境融资便利化、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等。
据福建发布消息,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29)日召开记者会发布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内容涵盖金融合作、支持同胞赴闽发展、对台司法服务、便利在闽生活旅游等四方面。
其中,推进对台金融合作方面,包括在闽台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便利在闽台胞征信查询、服务台胞享受便利移动支付、设立一批重点服务台胞台企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开立证券帐户便利服务与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等六项措施。
在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上,会上指出依托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面向台资企业开展融资路演、股权激励等37项资本市场专项对接,为拟上新三板的台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21财经报导,兴业证券人士表示,公司一直有做对台服务,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交」)有设立台资板,对台湾企业有一些培育。
「这块工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更多的是培育等。」上述人士指出,公司还会加大力度推进对台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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