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场新闻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法官日前宣布判刑及理由时指,新闻工作者意图发布批评政府文章时,可先考虑其发布意图,若是抹黑或中伤政府等,需承担罪责。学者称,这可能令好的文章不能发布,对言论自由空间非好事。
香港立场新闻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及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视等,或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等。 今年8月间被告被判罪名成立。26日法官宣布判刑及理由。钟沛权被判囚21个月,林绍桐获即时释放。
法官解释判刑理由时提到,任何一个新闻工作者都知道,新闻工作首要责任是讲真话。法官认为,任何人包括新闻工作者意图发布批评政府或政权的文章,可以先考虑其发布文章的意图,若是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抹黑或中伤,意图严重破坏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权威等,或意图严重损害中央或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居民之间的关系等,自然要承担罪责。
法官又指,另一方面,若发布文章的意图不是为了抹黑、中伤或散播仇恨等,批评或意见是以事实为基础,透过适当的验证确保事实的真确性,在呈现评论时保持真诚和公正的态度,即使批评是猛烈和尖锐,也不会干犯煽动罪。
法官指,根据立场新闻的创刊辞等,立场营运的目的是支持和促进香港本土主义,又指被告不是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从立场的社论等可见,被告站在抗争者一边与政府抗冲。
港大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教授傅景华向中央社表示,法庭的逻辑是先考虑发布文章的意图,与媒体一向的操作方式不一致,而且实际操作上有困难。
傅景华表示,相信法庭在这里所指,主要是有关发布评论文章。传统上媒体欢迎不同意见的文章,是否发布文章主要视乎其内容。现在有些网媒平台是开放投稿。
他指,现在法庭认为先考虑发布文章的意图,「媒体收到评论文章投稿,可能要先考虑这个人的意图,再考虑内容是否有所指的事实根据或提出改善建议。」
他说,「如何评估一个人的意图?如一个政党强烈批评政府,是想政府改善施政还是想抹黑?」
他表示,要评估文章作者的意图,可能是认识该作者,或透过检视文章内容,如果文章没有批评政府,便不需有太多考虑。「这样与传统处理评论文章的方法很不同,也不容易,法庭也要花这么多精力及时间来判断(立场新闻)意图,媒体编辑如何评估?」
傅景华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媒体不敢刊登一些新作者的文章,因为不了解他们的意图,或为免误堕法网而变得很小心,可能会令到一些好的文章都不能发布,对香港言论自由空间不是好事。
傅景华又表示,过去一段时间香港传媒环境面对很多不同的挑战,有媒体高层被捕,有媒体自行停运,外媒记者不获发签证到港,香港实施国安法及基本法23条立法等。根据海外调查,香港在国际上的新闻自由排名下跌。
他说,立场新闻案是这大环境中一件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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