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带动房市,中国人民银行今晚宣布,将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既存房贷重新约定利率的加点幅度,促进利率降低,预计平均降幅约0.5个百分点;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随即倡议,各商业银行应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既存房贷批量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并表示,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首购)、二套房,引导首套、二套既存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减轻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但设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则除外。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今晚公布一连串与房贷利率有关的通知,重点在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等方面。而由中国各银行组成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随即发布配合措施作呼应。
央行表示,对于利率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既存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使利率水准「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为0.5个百分点左右。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随即发表倡议,要求中国各主要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即日对外发布公告,且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及时回应客户关切。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既存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中国央行同时针对「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发布公告,其中包括:固定利率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由银行新发放浮动利率,以替换原有贷款,利率以最近1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同时,自今年11月1日起,合约约定为浮动利率的房贷,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1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应在贷款合约中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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