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20年向法庭控告「大公报」诽谤,抹黑他拟弃保潜逃。案件昨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处理,控辩双方争议审讯是否应设立陪审团。黎智英一方表示,黎有意在审讯时作供。
综合明报及香港01报导,黎智英2020年向法庭控告「大公报」于2020年6月25日以「乱港头目谋『著草』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为题的文章,抹黑黎拟弃保潜逃。黎要求法庭禁制「大公报」发布相关内容,下令该报公开道歉和赔偿。 案件3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处理,黎智英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黎是著名人物,备受国际关注,「大公报」有众多读者,并在案中提出「负责任的新闻专业」等理据作为抗辩。此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应交由陪审团处理。
黎的代表律师又提到,黎智英有意在审讯期间作供。
大公报的代表律师则表示,由法官审理可以厘清问题、考虑被告心态,以及在新闻范畴判断是否属恶意中伤。审讯时间预料需10至12天,及要处理大量文件,不宜由陪审团审理,应由法官审理。
法官表示,本月内会就此作出决定。
黎智英此前被判欺诈罪成立,于2022年12月被判监禁5年9个月,目前正在服刑。另外,他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3项罪名,法官此前判黎智英3项控罪全部表面证据成立,案件将于于今年11月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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