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决定从16日开始对原产于美国与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中国商务部在今天的公告指出,2023年10月15日,应中国氢碘酸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36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公告显示,中国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氢碘酸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氢碘酸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从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中国商务部从2018年起对美国与日本的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其中美国公司税率为123.4%,日本公司税率为41.1%。
氢碘酸又称碘化氢,主要用于合成醋酸的催化剂、制备碘化物、消毒剂、染料及分析试剂等,是有机化学中重要的还原剂。
中国商务部在2018年中美贸易战期间开始进行相关措施。对美日进口的氢碘酸课征反倾销税,被视为反制当时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进口床垫展开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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