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今晚报导,中国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官方称,制定一部统一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不会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设置障碍。
中国「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物项。例如,中方近期加强管制出口的无人机。 据报导,中国今天公布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总体要求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管理和服务,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能力;两用物项的出口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出口管制法,明确两用物项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条例。同时,对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出口管制的适用规则作出衔接性规定。」
中国司法部、商务部不具名负责人今晚发布「答记者问」新闻稿说明。
负责人称,中国2020年公布施行「出口管制法」,规定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因此,当前有必要在「出口管制法」框架下,总结实践经验,整合现行分散的制度规定,制定一部统一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领导。
负责人并称,「条例」更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著力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效能,又营造可预期的贸易制度环境,实现高品质发展与高水准安全的良性互动;透过完善出口管制措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至于「条例」规定了许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措施,是否会影响正常的出口贸易、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
负责人称,两用物项既可用于民用用途,也可用于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被不当使用可能对国际安全构成威胁,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以国内立法方式对这类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进行严格管控。
负责人并称,「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条例」规定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有利于保障贸易安全,促进两用物项正常贸易,为实现贸易强国战略保驾护航,「不会对正常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运转设置障碍」。
原文地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3/8303152?from=edn_subcatelist_cate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