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社会高度关注的余华英案,25日在贵州宣判,由于拐卖高达17位儿童,导致多个家庭骨肉分离、甚至有父母为了找孩子抑郁而终,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据央视新闻,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则当庭表示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指出,余华英卖的第一个孩子是自己的亲儿子,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卖到河北,1993年至2003年她伙同他人拐卖了17名儿童,其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多名被拐儿童家长回忆,余华英及同伙采取「熟人作案」方式,通过在流窜地租房物色儿童,与被拐家庭成为邻居,熟悉后以冰棒、糖果等为诱饵将儿童拐走。
对于余华英在开庭时表达的歉意,多名被拐儿童家长表示,不接受道歉,「她把我们搞得家破人亡」。
受害者杨妞花则说,「我见了余华英5次,今天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过程中她头没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
公开资料显示, 余华英生于1963年,2023年9月,因拐卖11位儿童,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她提出上诉,2024年1月8日,贵州高院认为,原判遗漏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裁定发回重审,如今是重审一审宣判。
新京报报导,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龚显良在员警来抓捕时逃跑。2004年王加文伙同余华英拐卖两名儿童在云南被抓。余华英和王加文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3年,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她最后一次被捕是2022年6月受害者杨妞花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进行侦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人民日报25日中午发表评论指出,一次次拐卖背后,是多少孩子的噩梦,是多少父母的绝望,是多少家庭的破裂。文章强调,对待拐卖行为,「要严打、严惩,也要严查、严防」。「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加强儿童权益保护仍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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