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针对电动汽车谈判上演谍对谍。针对欧盟声称,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欧盟有权与参与调查的不同企业商谈价格承诺,并且不排斥其他企业单独与欧方商谈价格承诺。对此,大陆商部警告,这将动摇彼此信任,干扰磋商整体进程。
大陆商务部28日中午发布新闻稿表示,10月25日,大陆商务部长王文涛与欧盟执委会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的视讯会谈中,中方已明确表示,中国机电商会获得不同类型中国企业的充分授权,提出了代表行业整体立场的价格承诺方案。
新闻稿称,中欧双方已在此基础上进行多轮磋商,付出艰苦努力,取得一定进展。如欧方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与部分企业单独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将动摇彼此信任,干扰磋商整体进程,也将给价格承诺协议的后续执行和监管增加更多行政成本。
大陆商务部强调,目前中欧双方已开启下一阶段磋商,中方希望双方按照现有框架,在前期磋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10月16日就曾发布一份声明指出,注意到欧盟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单独与中国部分企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中国机电商会强调,目前单独谈判的企业均在已授权中国机电商会的12家电动汽车企业集团之内,且所有授权企业一致同意作为一个整体参与中国机电商会的价格承诺申请。
其次,中国机电商会向欧委会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已涵盖所有授权企业的方案,并无必要再单独申请。最后,考虑到欧委会在本案初裁和终裁披露中,将企业集团及关联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税率裁定,那么无论是征税措施还是价格承诺,对于企业集团中的所有生产商都不应差别对待。
中国机电商会表示,如果欧盟执意单独与个别企业开展价格承诺谈判,很有可能存在以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区别对待企业的问题。欧盟与企业单独开展价格承诺谈判,将动摇谈判的基础和互信,给双方磋商带来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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