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9日公布最新一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涉及四方面17条。其中包括:漳州5年内将为台湾护理人员每年提供240个工作机会。入职的台湾护理人员,可根据在台湾获得学历情况,享受人民币3,000至4,000元的入职奖补;可根据在台湾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享受每年1,000至1万元(约合新台币4,500元至4.5万元)的在职奖补。
报导称,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台办在会上发布了福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共有四个方面、17条。
四方面分别为:推进对台金融合作方面、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发展方面、扩大对台司法服务方面、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旅游方面。
17条新措施中较值得注意的还包括:
*支持在闽台胞参加大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台湾尚未取得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大陆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在福建省符合条件的医院工作实践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福建报名参加大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支持台湾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对来厦设立业务机构的,根据年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规模,给予场所租金或购置补助;实际运营满一年的,最高可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推广台胞在闽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线上申领。台胞通过「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台胞临驾申领」专区,只需一次性上传台胞身分证件和台湾驾驶证,即可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欢迎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鼓励畅游妈祖故里,台胞到湄洲岛旅游可以人民币20元购买轮渡往返船票,免费游览湄洲岛上景点;设立台胞游大武夷引客奖,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台胞游客到南平旅游,分别对年度引入游客人数前三名给予一次性人民币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原文地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3/8323248?from=edn_subcatelist_cate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