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加入诈骗集团当车手,诈团骗一妇人下载APP表示可投资股票获利,并约妇人面交一百万元投资款,林男佯装是投资公司专员,取走妇人百万元后,拿走其中5千元作为自己报酬,再将99万5千元放在某超商厕所内,让诈团其他成员取走,彰化地方法院依加重诈欺罪将他判刑1年8月。
林男2024年7月间加入诈骗集团,诈团成员「郑经理」向一名被害妇人佯称可先下载「大户金通」APP投资股票获利,但要先面交现金储值,妇人即约定在某国小前面交1百万元,林男佯装是大户金通投资公司外派专员前往取款。
林男向妇人收取1百万元后,拿走5千元当报酬,再将99万5千元放在某超商厕所内,让诈团其他成员取走,以此制造金流断点,妇人后来发现受骗报警,林男落网后坦承犯行,检方认为林男骗走高达百万元的赃款,诈团以假投资行骗,破坏公众对金融市场的信任,遗害深远,且林男曾有公共危险前科,现又再犯此案,因此建请法官量处2年7月徒刑。
法官也认为,诈团诈欺行为侵害广大民众财产法益甚钜,甚至毕生积蓄全成泡影,更破坏人际往来信任感,林男不思循正途赚取所需,竟加入诈团担任取款车手,所为实属不该,惟考量被告于诈欺集团所担任分工角色非属集团核心人员,且犯后坦承犯行,将他判刑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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