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保健食品的黄姓男子,涉嫌将未取得健康食品许可产品,包装成可活化粒线体,有改善帕金森氏症等功效,并透过多层次传销向民众推销,造成1名罹患帕金森氏症消费者误信,两年花82万8800元购入,桃园地检署依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起诉黄男及全球威粒国际公司。
起诉指出,51岁黄姓男子为全球威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明知健康食品若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必须依法取得健康食品许可证,但仍自2021年5月起委托制造「粒饮」、「粒冻」、「粒宝」等产品,并透过网路、电视节目、新闻媒体、YouTube及印刷品等管道大肆宣传。
检方调查,黄男在广告中宣称产品具有「活化细胞粒线体」、「含有粒线体活化因子」、「修补受损粒线体」、「提升粒线体活化功能」、「建立防护墙」、「增强防护力」、「调节贺尔蒙」、「减缓老化」、「提升肌耐力与抗疲劳」、「降低发炎反应」及「促进干细胞增生」等功效,借此吸引消费者购买。
其中一名罹患帕金森氏症温姓妇人,经业务人员及传销体系成员推销时,被告知「这是非典型帕金森,没有药医,只能从细胞健康著手」、「粒线体可治疗巴金森」、「吃这个产品能改善,好一半以上」等内容,因而误信产品具有治疗及改善疾病效果。她自2021年至2023年间陆续购买相关产品,累计支付82万8800元,因无疗效报警。
侦查时,检方一度追查是否涉及加重诈欺罪嫌,认为虽有业务人员对温妇作出相关医疗效果宣称,但难以证明黄姓负责人确实知悉温妇病情,或与业务人员间具有诈欺犯意联络,因此诈欺部分未另行起诉。
但检方认定黄男明知产品未依法取得健康食品许可,仍以广告方式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已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条规定,涉犯同法第21条第1项、第2项罪嫌;另因黄男身为公司代表人执行业务犯罪,依法对全球威粒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并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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