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误信假投资,遭骗走120万元,无力继续注资后,诈骗集团竟再诱骗她充当车手、代收其他被害人的款项,还要求她交出金融卡。直到帐户遭列为警示,她才惊觉自己不只被骗,还被诈团当成犯罪工具。刑事局循线追查,查出该集团造成被害人财损逾1亿1072万元,发动三波行动逮捕19人。
刑事局侦查第四大队第一队,去年12月底接获女子报案,随即与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警方共组专案小组,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
警方原本从女子遭骗120万元一案追查,扩大清查后,发现背后藏著一条庞大的收款及洗钱链。据了解,该集团成立约7个月,至少造成7人受害,其中一名65岁家庭主妇损失5600万元积蓄,另有营造业者遭骗3000万元。
警方调查,集团由境外林姓首脑控盘,台湾端另由林、李、詹等人分工。外勤成员先向车手收取诈款,再以「丢包」方式层层转交上游,刻意制造查缉断点;控台干部负责掌握人员行程,会计则核对款项、支付成员开销,剩余诈骗所得再转成虚拟货币汇往境外。
诈团为躲避警方追查,勾结租赁车行,提供不同车辆给收水及监控成员使用,并制作不实租赁契约,试图掩饰真正驾驶及使用车辆者的身分。
专案小组调阅大量监视器,反复比对涉案车辆、人员及行驶路线,逐步掌握集团成员。警方从去年12月至今年5月间发动三波查缉,分赴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及屏东等地搜索,其中李姓干部今年3月在屏东一家汽车旅馆落网。
警方逮捕王、林、李等19人,查扣现金35万余元、手机、平板电脑、假投资凭证、伪造租赁契约、GPS定位器、点钞机、帐册、警棍、开山刀及K他命等证物。
警方询后,依诈欺、组织犯罪等罪嫌,将19人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王、林、李3人声押禁见获准,其余共犯分别以3万至1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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