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将在21日裁决,按香港国安法,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即属犯罪,而此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十年。
香港支联会全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自1990年以来曾连续三年香港举办六四大游行、纪念六四维园烛光晚会。2021年9月支联会通过决议,自行解散。
香港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案,在2021年9月起诉,原定去年五月开审,因法官另有案件审理延期至今年一月开审。案件审期原审理75天,后因庭上集中在《国安法》实施后时间,控方毋须播放部分片段等最终只审24天。按香港司法机构公布,法庭将在8月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颁布裁决,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负责。
在这起案件中,控罪指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案中前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在开审前认罪,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选择不认罪。三名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至今关押近五年。
这起案件涉及多项法律争议,焦点则在香港法庭如何理解和应用中国宪法的权力。其中支联会纲领中有「结束一党专政,控方指控其有意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国宪法第一条,又指控各被告无公开提倡修宪,必然是煽动他人用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共领导和中央政权机关。
李卓人和邹幸彤作供时,承认国安法实施后仍坚持五大纲领,但指结束一党专政的目标是建设民主中国,而非控方所指的推翻中共领导,亦不是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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