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兴电子杨梅厂13日发生工安意外,一名员工于维修机台时遭机台夹伤,经紧急送医后仍不治。桃园市劳检处表示,已要求欣兴电子停工,初步调查发现,事发原因是肇灾机械未设安全设备及措施所致,因欣兴电子为上市公司,最高可开罚300万元。
劳检处说明,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规定,因本案为死亡案件,依刑事优先原则,待劳检处完成调查报告并经职安署备查后,将移请桃园地检署侦办;事后经地检署侦结后,劳检处将依行政罚法第26条规定裁处。
劳检处表示,另,依据职业安全卫生法第43条第1项第2款规定,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规定,将开罚5万元至300万元,因欣兴电子为上市公司,按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规定,如第1次违反将裁罚15万元,并依情节得裁罚至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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