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某分局有男警偷拍女警洗澡,南投地方法院审理后判有期徒刑5个月。(记者刘滨铨摄)
南投县某分局张姓员警,今年3月间趁女警在分局宿舍洗澡时,一连2天拿手机偷录女警在淋浴间的裸体画面,受害女警发现后大叫,张男才落跑,并删光偷录影片,惟分局事后透过数位鉴识还原偷拍档案,并依法送办,南投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录影摄录性影像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男3月间在分局宿舍公共浴室洗澡,当时发现有人在沐浴,便拿手机伸到淋浴间的门板上方偷拍,并录到女警裸体影像,隔天故技重施偷拍同一名女警,惟此次女警发现后大叫,张男才落跑,张男随后也删除录影档案企图灭证。
之后被害女警通报主管,分局也展开调查,并以数位鉴识还原遭删除的偷拍影片,查出张男2次犯案分别录有3段、2段影片,最后也查扣手机、平板等证物移送法办。
法院审理则认为张男从警10年却知法犯法,罔顾对他人隐私的尊重,甚至一犯再犯,还心存侥幸删除偷拍影像灭证,但考量其无犯罪纪录、坦承犯行,且有意调解,最后以录影摄录性影像罪,共2罪,各判3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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