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李男触犯伤害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因不满女儿与黄姓前男友有感情及金钱纠纷,对黄男非常不满,去年10月18日下午,在某工地内看见黄男后,便用铁铲殴打对方腿部。黄男因腿部挫伤,对李男提出伤害告诉。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李男触犯伤害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
检警调查,黄男原与李男女儿交往,但却衍生出不少感情及金钱纠纷,案发当时,李男看见对方后,先拿铁铲朝黄男丢掷;接著又拿起铁铲殴打对方腿部,另也拿木棍恫吓黄,使其心生畏惧。
黄男事后到医院验伤,经医护人员检查之后,确认其有双大腿挫伤等伤势,显遭李男打伤。
法官审理时,李男坦承犯行,表示因为黄男与女儿有金钱与感情纠纷,才会殴打对方。
法官认为,李男未以理性和平手段解决纷争,却诉诸暴力伤害、恐吓被害人,造成对方受伤;但考量李男为黄男前女友之父,是因女儿与其前男友间的感情及金钱纠纷,一时情绪激动而犯案,衡量伤者伤势等情状,依触犯伤害罪,判处李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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