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近日审结,依乘机猥亵等罪,判处卢男有期8月不等徒刑。(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市一名卢姓男子去年3月12日凌晨前往前妻工作的酒店,指定要前妻负责坐台陪酒。卢男见前妻喝完半瓶威士忌后酣醉,心生歹念,假意要送其回家,却带到附近的旅馆进行猥亵、拍下裸照。卢男前妻惊醒后,拿手机求援反遭打落。被害人事后报警,对前夫提告。台北地院近日审结,依乘机猥亵等罪,判处卢男有期8月不等徒刑。
检警调查,案发时卢男刻意前往前妻工作的酒店饮酒,并向店家表示要前妻坐台陪酒。卢男见前妻2个小时内喝完半瓶威士忌后,因为其心怀怨恨,竟假意要带她回家,却带往一旁的旅馆。
卢男在等候房务人员开房期间,竟在旅馆大厅将前妻的内裤拉起,徒手抚摸其臀部及私密处;进到房内后,将其全身衣物脱光拍摄至少16张裸照。
被害女子被拍照声惊醒,发现前夫竟在拍摄自己裸照,赶紧拿上衣服、手机准备求救,却遭对方连续摔掷于地无法使用。被害人逃离现场后,赶紧报警求援。
警方则于同年5月15日持搜索票到卢男家中搜索,并查扣其拍摄用手机,利用数位采证还原,起出被其删除的裸照,随即移送法办。检察官侦讯后,依乘机猥亵等罪将卢男起诉。
卢男于审理时,向法官表示有在旅馆大厅猥亵前妻,并将其带往房间内拍摄全身裸照,坦承所有犯行。
法院则认定,卢男乘机猥亵被害人,且违反其意愿摄录性影像,还毁坏毁损他人物品,应分论并罚。
法官认为,卢男与前妻离异后,未能理性处理两人间关系,欠缺尊重他人法益观念,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创甚钜,且事后未能与对方达成和解;考量卢男最终承认所有犯行、尚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须扶养等情形,依触犯乘机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另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摄录性影像、毁损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月、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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