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余男有期徒刑5年,并罚3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男子郭志玟因与友人余富城有债务纠纷,便于2021年间以枪抵债,把改造枪枝交给余男。余男事后得知郭因涉犯制毒案件,怕被牵连,竟将枪藏放在基隆某医院停车场内,却被停车场管理人发现。警调阅循线追查,逮到余男,将他移送法办。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余男有期徒刑5年,并罚3万元。
检警调查,郭男因为积欠余男债务,于2021年1月某日,开车接送余男时,交付一只灰绿色塑胶盒给余,事后告知盒内有弹匣、通枪条、枪枝零件2包,用于折抵债务。
未料,同年月余男得知,郭男因涉犯制毒案件,遭到警方追查,同时担心其交付的枪枝已被警方锁定,决定将枪枝藏匿在医院停车场内。
余男于同年2月1日晚间,开车进入停车场后,将含有枪枝零件的盒子置藏放停车格后方路灯杆旁,旋即迳行离去。停车场管理人员隔两日巡查时,发现该箱,打开后发现枪枝零件,赶紧报警处理。警方随即成立专案小组,连日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余男将其逮捕到案。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余男犯案事证明确,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余男向法官表示,第一时间收到盒子时,并不知道里面放置的是枪枝,后来知道后,没有交给警察,违法部分自己都认罪;且当时是要将枪枝抛弃在停车场,希望法官能从轻量刑。
法官认为,余男明知手枪具杀伤力,属高度危险性且为政府严加管制、取缔的违禁物品,却同意让郭男以枪抵债,严重损害法律秩序;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且未造成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无证据证明有另犯他罪,对社会秩序及人身安全危害尚非重大,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余男有期徒刑5年,并罚3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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