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帐户给男友当洗钱工具! 法院判苗栗女全额赔偿。示意图。(资料照)
苗栗县庄姓妇人前年接获诈骗集团电话,对方佯称是其子、急需用钱,庄妇爱子心切,先后汇出77万元,事后才知受骗。警方追查金流发现,赃款流入骆姓女子名下帐户,且随即被转出洗钱。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认定骆女将帐户提供给男友供诈团使用,具有帮助诈欺之不确定故意,判决骆女应如数赔偿庄妇77万元。
判决书指出,骆女明知金融帐户攸关个人信用,且现今诈骗集团猖獗,若随意提供帐户恐成为洗钱工具,竟仍基于帮助诈欺及洗钱的不确定故意,于前年6月间将其名下的联邦银行帐户存折与密码,交给其朱姓男友使用。
随后诈骗集团于前年7月3日,假冒庄姓妇人之子,以电话及LINE联系庄妇,谎称「出事了,急需商借款项度过难关」,并保证后天就归还;庄妇因救子心切,未及查证,便于同日两度分别汇款42万元、35万元至骆女帐户,这笔血汗钱一入帐,随即被转往其他金融帐户。
审理期间,骆女对于庄妇主张的事实均不争执。法官认为,被告提供帐户供诈骗集团向庄妇诈取金钱,已侵害庄妇权利;法官故裁定,骆女应给付庄妇77万元,并自去年4月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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