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撑伞民众,昨天在科博馆附近「人肉占车位」,警方强调已违反道交条例可开罚。(撷取自社会事新闻影音)
台中一位民众,昨天开车到北区科博馆附近,看到一个停车格要停车时,却有一位撑著雨伞的男子「人肉占车位」,虽告知不能这样占位,但撑伞男子却一再跳针表示「车子只是在回转,快过来了」,甚至呛「要乱大家来乱」、「没关系我跟你们耗、我很有空」,最后同行亲友还将车硬停入,引方民众议论;警方表示,肉身占车位行为已触法,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
一位民众在脸书「社会事新闻影音」PO文,表示11日到北区科博馆附近的健行路,看到一个停车格要停车,却有一位撑伞男子「人肉占位」,男子告知不能这样占位,撑伞男子表示,等这台车走很久了,希望这位民众让他停,强调「好不容易才回转过来,绕一圈回转过来,你们真的要这样吗?」、「感谢你、谢谢你们帮忙」。
这位车主则告知「不能这样,若前面有位置你们可以到前面停,我们先到的」,车上的女乘客也质问:「车没到、人先到,可以这样吗(占位)?」,强调「人不能占停车格」。
不过这位撑伞哥还是不愿让位,一再跳针强调「车子只是在回转,快过来了?」,甚至呛「「要乱大家来乱」,「没关系我跟你们耗、我很有空」,最后等了好几分钟才到的车子,硬将车子停入车位,民众怒「先到的车反而没位」,将整个过程po上网路。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昨天接获报案,派遣员警到场时双方已各自离去,现场并未发现违规情事。不过民众如有以肉身占车位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4款规定,「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者,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请民众勿以身试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