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记者陈冠备摄)
彰化50岁男子长年吸毒、窃盗、抢夺机车,即使有了家庭跟小孩,出狱后照样作奸犯科,一半人生几乎都在铁牢度过,从未尽过一天父职。直到去年,男子因车祸瘫痪、生活无法自理,被安置于护理之家,竟要求儿子负担扶养及医疗费用,遭拒后双方对簿公堂。法官审理认为,男子长期未尽扶养义务,对未曾获得父爱的儿子不公平,裁定免除儿子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判决书指出,该名男子于2004年结婚,但婚后仍因吸毒与多起刑案频繁进出监狱。从2006年至2024年间,他多次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窃盗及妨害自由等罪入监或接受勒戒;其中2012年至2021年间更连续服刑长达9年多,2022年再度入狱至2024年才出狱。在孩子成长的黄金时期,父亲的角色几乎完全空白,儿子对父亲甚至「毫无印象」。
2025年间,男子因车祸重伤晕倒失能,被安置于护理之家。由于他名下无财产与收入,彰化县政府社会处通知已成年的儿子负担安置照顾费用,儿子这才得知生父近况。儿子认为父亲从未履行父职,彼此毫无情感基础,如今要他承担扶养责任显失公平,因而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彰化地院审理,儿子母亲到庭证称,她怀孕没多久男子就去关,孩子出生后因经济困难,一度把儿子送到中国给外婆照顾,期间男子短暂出狱,却又马上吸毒入狱,最终两人于2010年离婚。她痛诉,儿子从出生到成年,男子从未给过一毛扶养费,父子仅在离婚前见过几次面,儿子全由她独力抚养长大。
彰化地院调阅纪录,证实男子有10多年时间在监执行,未曾提供生活费或陪伴照顾。法官审酌,男子虽无财产、年金收入、确实有受扶养需求,但依据民法第1118条之1规定,扶养义务已由「绝对义务」改为「相对义务」。父亲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尽扶养责任且情节重大,若强令未获父爱的儿子负担扶养义务,显强人所难且极不公平,因此裁定准许免除儿子的扶养义务。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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