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国民法庭今天续审男子陈崇宇毒驾撞死73岁陈翁案,陈翁的四女儿陈姳洁受访说,陈崇宇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之前有好几次肇事纪录,只是没有酿成人命,实在是太可恶。(记者林嘉东摄)
基隆地方法院国民法庭今天(29日)续行审理男子陈崇宇毒驾撞死倒垃圾陈翁案。陈崇宇在庭上,起身鞠躬向家属致歉,并表示他因羁押无法亲自道歉,但家属痛诉陈事后态度冷漠且不愿赔偿,陈翁的四女儿当庭怒回:「我们不接受!」
33岁男子陈崇宇去年12月吸食依托咪酯等毒品后,驾车撞死倒垃圾的73岁陈姓男子与撞伤3名男子。基隆地检署依陈涉犯「施用毒品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事故致死」、「汽车驾驶人未领有驾驶执照而犯过失伤害罪」二项罪名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国民法庭今天上午进行第二天审理。
国民法官询问陈翁的四女儿陈姳洁,陈翁原本是妳们五姐妹家庭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现在这个支柱没有了,妳们要用什么方式团聚? 陈姳洁说,她与五妹都住在基隆,她要成为召聚大家团聚的那个人,并且会定期在中秋、过年连假,约3个、目前都住在花莲的姊姊回基隆团聚。陈哽咽指出,先父生前最希望的是,这个家不要因为他不在就散掉了,她要完成先父遗愿,定期成为召聚姐妹一起回基隆团聚,不会让这个家散掉。
国民法官与法官郑虹真则询问陈翁的二女儿陈柳芳,关心陈翁的医疗开销与陈崇宇的赔偿意愿。陈柳芳证称,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陈崇宇,之前几位姐妹曾与陈崇宇有调解过一次,当时陈竟直接回说,「我没有钱可以赔」;此外,她从未见过陈的父母,陈也从未向他们道过歉,更不用讲支付先父的医药费、丧葬费等花费。
另有国民法官问陈柳芳,若有和解机会,和解以后会愿意原谅对方吗?陈女回称,我不想,因为陈崇宇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之前几次肇事只是没有酿成人命。国民法官再问:「若调解不成,是否同意法官加重陈的刑度」,陈柳芳回说:「同意」。
审判长吴佳龄最后询问,坐在被告席、遭羁押的陈崇宇,有没有什么话要说?陈崇宇随即起身向坐在证人席上的陈柳芳、陈姳洁鞠躬表示,他撞死陈翁很不好意思,他因为被羁押期间无法亲自道歉;他毒驾犯下大错,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很对不起。陈柳芳坐在证人席上一直哭,陈姳洁则怒回:「我们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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