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化名)遭诈骗集团以「出国领取投资拳赛奖金,回台后可到旅行社工作」为由诱骗出国,实际上竟是要将他送往海外摘取、买卖器官,所幸阿荣抵达泰国曼谷后察觉有异,3天后自行返台逃过一劫。(本报示意图)
男子「阿荣」(化名)遭诈骗集团以「出国领取投资拳赛奖金,回台后可到旅行社工作」为由诱骗出国,实际上竟是要将他送往海外摘取、买卖器官,所幸阿荣抵达泰国曼谷后察觉有异,3天后自行返台逃过一劫,一审桃园地院认定,负责居中联系器官买家等工作的2名男子涉案,依意图营利以诈术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分别判刑5年、3年7月,另1人获判无罪。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盈齐、袁家翔、简浩轩、杨振楷等人计划安排他人出境摘取器官牟利,2022年5月底,由陈男向阿荣佯称可先出国领取「投资拳赛奖金」,返台后再到旅行社任职,让阿荣信以为真,同意出国并前往医疗院所体检,再将体检报告、护照、身分证及新冠疫苗注射卡等个资交出。
集团取得资料后,透过多名中间人寻找具有器官买家管道的上游,再将阿荣资料层层转交,最后由目前遭通缉的林志翰安排阿荣出国进行器官摘取及买卖,阿荣于2022年8月9日抵达泰国曼谷后察觉情况不对,随即设法脱身,8月12日自行返台,才未遭摘取器官。
桃园地院发现,其中一名被告绰号「老张」,曾在LINE群组与共犯讨论「货物出口」,还提及「大陆的富商跟美国的富商他们都会挑器官比较严格」、「不抽烟不喝酒不吃槟榔肺活量没问题我第一个都会先收」等内容,法院认定所谓「货物」就是准备送往国外摘取器官的人,老张负责居中联系、转介及将被害人资料交给上游,是犯罪流程的重要环节。
老张虽曾在警询、侦讯时坦承,知道相关资料是要用来将人送出国「拆卖器官」,并供称自己负责将体检报告等资料转给上手林志翰,但审理时翻供,声称先前是「警察叫我认」。法院认为,他先前的供述与群组对话及其他共犯证词相符,翻供说法不足采信。
桃园地院认为,2名涉案男子虽未直接对阿荣施用诈术或亲自将人送出国,但与其他共犯具有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均属共同正犯,分别依意图营利以诈术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刑5年、3年7月。
另名被告虽曾取得阿荣个资,也曾替集团询问器官买卖管道,回报「送1人出国」可获60万至80万元,但因集团嫌价格太低,最后改走其他管道。法院认为,其行为仅停留在询价、转传资料等犯罪预备阶段,法律又未处罚此类预备行为,因此判决无罪。
全案上诉后,高等法院二审最新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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