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裁定王姓里长候选人收押禁见。(资料照)
新北市树林区王姓里长候选人(非现任),涉向10余名里民发放500元至4000元不等金额的连锁超市商品礼券贿选,新北地检署昨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及树林警分局,兵分3路发动搜索,讯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声押禁见王男获准。
检方获报,王男涉嫌于今年5月、6月间,向10余名里民发放500元至4000元不等金额的连锁超市商品礼券,部分里民拿到后已用于消费。
检察官林原升昨指挥新北处、树林警分局,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前往王男及相关被告住居所、竞选服务处等3处执行搜索,查扣相关电磁纪录等证物,并通知被告20人到案说明。
检察官讯问后,认王男及其2名竞选团队成员,涉「对于有投票权之人交付贿赂,而约其为一定之行使投票权」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并有羁押之必要,遂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新北地院法官裁准王男羁押禁见,其他2人分别谕知1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或请回;其余17名被告,则由检察官分别谕知1万元至8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新北检强调,选举应回归政见、理念及服务能力良性竞争,任何企图以金钱、礼券或其他不正利益换取选票行为,检警调必将依法严办,绝不容许以任何形式利益交换破坏选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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