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正式上路,内文提到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导制度,包括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导和舆论监督,有陆媒解读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意味著政府部门就突发事件应对媒体采访时,不能再以「无可奉告」搪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今年6月28日通过,1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所称突发事件,意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针对新闻采访报导,第一章第八条提到,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导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导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
中国记协31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表示,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资讯发布不及时、采访报导跟不上、舆论监督不到位,就会给各种虚假资讯或谎言谣言大开方便之门。该法能为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导提供法律保障。《法治周末》称,该法实施意味政府部门就突发事件应对媒体采访时,不能再以「无可奉告」搪塞,这无疑为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导提供法律保障。
不过对应到澎湃新闻早前的一篇评论指出,支持媒体采访报导和舆论监督,不仅是一种善意的立法姿态,同样是情势所迫、势在必行。因支持媒体报导才能筑起谣言防火墙,借由最快速度提供所谓的有效资讯,夺下可能被谣言所占据的「认知位」,与时间赛跑,是抢在谣言前面主导第一波传播。该文中并未定义何谓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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