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发布消息,大陆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将展开为期三个月「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网路新闻资讯服务活动,并提出五大整治重点,包括使用与新闻资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导」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
据大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透过网站、应用程序、论坛、部落格、微博、公众帐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网路新闻资讯服务,应当取得网路新闻资讯服务许可。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网路新闻资讯服务单位总计3,654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大陆中央网信办宣告本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五类问题:
一、编发虚假不实新闻资讯,使用与新闻资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资讯,误导社会公众;
二、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资讯,干预新闻资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胁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导」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帐号、发布资讯;
四、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进行网路新闻资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未取得网路新闻资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进行新闻采访、发布新闻资讯;
五、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网路新闻资讯服务许可资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资讯新闻资讯服务频道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资料等取得网路新闻资讯服务许可。
大陆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要指导网站平台优化公众帐号类别设置,专设「新闻类帐号」,并将审核许可资质作为开设新闻类公众帐号前置条件。要切实推动「持证亮牌」,通过各类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网路新闻资讯服务,均应在获批服务形式的显著位置明示主体名称、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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