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定行人专用号志闪烁时,禁止行人走上斑马线,否则依法开罚。交通部今天修正相关规定,明确化「行人绿灯闪光」的显示意义,让行人不再挨罚,但仍提醒应避免跨入斑马线。
台中市曾发生民众趁绿灯闪烁,跑步通过行人穿越线,被巡逻员警发现后开罚,此事引发网路讨论,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07条,放宽相关法规,让民众不会因此挨罚。 交通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这次修正核心在于明确化「行人绿灯闪光」的显示意义,绿灯倒数或闪烁并非催促行人奔跑通过,而是提醒尚未进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应等待下一轮绿灯,以确保自身步履从容与安全。
交通部说,这次修法考量到学童、长者或行动较缓慢的族群,绿灯倒数秒数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断剩余通行时间是否充裕,若行人发现秒数不足,或绿灯已开始闪烁,应评估自身步伐考量优先留在路边等待下一轮灯号,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车道上奔跑或因焦急产生意外风险。
交通部呼吁,行人穿越马路应保持从容,看到绿灯闪烁时「停、看、听」,切勿强行跨入路口,后续也将请各道路相关主管机关检视路口秒数配置。
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