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天修正规定,明确化行人绿灯闪光意义,尚未进入道路者避免跨入。交通部今天说,未来将取消「小绿人」快走动画,但不会取消闪烁,将与地方政府沟通后,拟今年统一。
过去曾发生民众趁行人号志绿灯闪烁,跑步通过行人穿越线,被巡逻员警发现后开罚。交通部昨天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07条,放宽相关法规,明确定义行人绿灯闪光倒数时,尚未进入道路者「避免跨入」,等于免罚,预计新制明天上路。 行政院长卓荣泰昨天主持道安会报时表示,行人号志「小绿人」闪烁时,应避免再进入路口,为维护行人穿越路口的安全,「小绿人」闪烁加速动画应取消,避免产生催促行人或「把握最后冲刺机会」的错误认知。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司长吴东凌今天出席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说明会对媒体指出,昨天行政院道安会报讨论,因为部分县市行人号志「小绿人」倒数时,除会闪烁外,最后还有「快走」动画,未来将取消「快走」动画,但「闪烁」并没有取消,目的是不要让行人感觉在催促其赶快过马路。
吴东凌表示,昨天行政院也提醒交通部尽快与各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因可能涉及程式需修改,后续将给予时间缓冲,待确定时间后将对外公布,而今年一定会统一。
根据交通部资料显示,目前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县、桃园市、宜兰县、台南市、高雄市、嘉义市、屏东县、花莲县、澎湖县、台中市、台东县、苗栗县、云林县、彰化县、南投县等县市小绿人有快走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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