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娃娃机开店也要先办税籍登记。台南市税务局提醒,只要提供娱乐设施并向民众收费,就属于娱乐税课征范围,业者必须在「开业前」完成登记并办理代征报缴手续,否则一旦被查获,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
税务局指出,近期有民众看准夹娃娃机热潮,租下黄金店面开业,未料营业不到两周,就因未办理娱乐税籍登记遭检举,面临裁罚。这类案例并不少见,主要原因在于业者误以为设备规模小或属贩卖性质,就不需要课税。
依规定只要是提供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并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就属于娱乐税课征范围。税务局进一步说明,除了专门的夹娃娃机店外,像是超市、杂货店、便利商店、小吃店、书局甚至诊所内,常见设置的夹娃娃机、电动摇摇马等投币式设备,不论是自行经营或提供他人寄放,只要供民众付费使用,就属于娱乐税法所称「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
税务局强调,即使店内只摆放一台设备,也必须依法办理娱乐税代征与报缴程序,不能因规模小而忽略相关规定。
此外,虽然娱乐税本身税负不高,但违规的罚锾相对不轻。若未在开业前完成登记及相关手续,经查获将处新台币1万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税务局提醒,有意投入相关产业的业者,务必先了解规定并完成申请,以免一开业就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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