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频传,交通部拟修法严惩。大麻属二级毒品,若近期在国外吸食,回台后体内残留,警方确认有施用情形并通报,修法后将可吊照。学者都肯定相关做法,并表示不会影响台湾旅客出游意愿。
交通部推动毒驾严惩措施,修正重点包括:吸毒后驾车,由现行吊扣驾照1至2年,加重为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领;对施用第一级、第二级毒品者,即使未驾车,也将吊销其驾照并限制重新考领,施用第三级、第四级毒品者则吊扣其驾照;提高毒驾初累犯罚锾额度;增订年满18岁同车乘客明知驾驶吸毒仍搭乘者处罚规定。 国外对于大麻管控规范不同,若是民众近期在国外合法吸食后回台,但因大麻在体内残留时间比一般毒品长,未来该如何认定?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专门委员赵晋纬告诉媒体,「很多行为在国外合法,但是在国内如果不合法的话,基本上就是要遵守台湾的法律。」
相关法律是否会影响旅客选择旅游目的地的意愿,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助理教授李奇岳表示,支持相关修法,研判不会因此影响旅客的旅游意愿,毕竟还有其他体验活动。
高雄餐旅大学观光研究所教授刘喜临认为,不至于影响旅客出国意愿,因为大麻不会是吸引旅客主要造访的原因,且民众应该要后果自负,规定加严挡不住想为了抽大麻出国的人。
消基会交通委员会召集人李克聪说,赞成交通部对毒驾从严的方向,但无论是吊销或吊扣,后续应该要搭配矫正与辅导机制。
李克聪表示,建议交通部修法时可以更佳具体、周延地规划配套措施。
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