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晓菁
不少民众习惯将鞋柜、脚踏车或杂物摆放在住家门口及楼梯间,认为只要不影响邻居通行就没有关系,但这些看似平常的生活习惯,却可能涉及违规,最高恐面临20万元罚锾。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寓大厦管理科股长林鸿志于Podcast节目《工程图辑队》指出,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社区共同走廊、楼梯间等公共空间原则上应保持净空,即使只是一双鞋子或脚踏垫,也可能涉及违规。
谈及住户之间的常见纠纷,林鸿志表示,社区常见的公共空间争议,包括住户将鞋柜摆在共同走廊、脚踏车停放于逃生梯,或把楼梯间当成私人储藏室。这些行为除了影响居住品质,也可能妨碍通行及逃生安全,管委会就有责任主动劝导及制止。 不过,许多民众遇到邻居占用公共空间时,第一时间会想到向市府陈情,甚至直接拨打1999要求主管机关处理。对此,林鸿志说明,若社区已成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组织,依相关规定,原则上应先由管委会完成制止程序,主管机关不能跳过管委会介入。若住户经制止仍不改善,管委会可检附相关资料,向工务局反映并由主管机关依法办理。
至于管委会该如何制止违规住户?工务局承办人黄昱灵指出,书面制止程序相当重要,不能只是张贴公告或口头劝导。书面资料应载明违规住户姓名、地址或户别、违规事实及改善期限,并保留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才能让后续处理有所依据。
黄昱灵进一步说明,部分社区习惯将违规照片张贴在公告栏,提醒住户改善,但公告原则上不能取代针对特定住户的正式书面制止,「且公开个人资讯也可能衍生其他争议」。较妥当的做法,是将书面制止函交由违规住户签收;若住户拒绝签收,也可透过挂号邮寄,或利用社区管理APP的签收纪录,证明通知已送达。
此外,管委会所提出的制止资料也必须完整。黄昱灵表示,曾有管委会向工务局反映住户违规,却仅提供一般劝导单,缺少住户资料、送达证明或其他必要内容,导致主管机关仍须要求管委会重新完成书面制止程序。为避免反复补件,管委会可参考新北市政府工务局提供的书面制止函范例。
至于住户收到通知后,有多少时间可以改善?林鸿志表示,改善期限应依物品种类及实际情况合理订定,例如门口摆放鞋子、一般鞋柜等较容易移动的物品,通常可给予3至5天或7天的改善时间;若涉及固定式鞋柜,需要另外安排人员拆除,则可视情况延长期限。
林鸿志也提到,过去曾遇过有社区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给予违规住户长达一年的改善期限,但若只是清除楼梯间或共同走廊的杂物,如此长的期限显然不合理。他强调,主管机关原则上尊重管委会订定的改善时间,但仍须符合合理性,不能无限期放任公共空间遭到占用。
若住户持续不改善,恐怕就不只是邻居间的口角问题。林鸿志指出,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相关规定,住户不得在楼梯间、共同走廊等处所堆置杂物,若经制止后仍拒不改善,主管机关可依相关规定处以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不过,主管机关并非以裁罚为首要目的,仍会依个案情况及相关程序处理,让住户有改善机会。
此外,针对部分社区希望由管委会自行对违规住户开罚,林鸿志说明,若要透过社区规约订定相关违规处理及金钱负担机制,须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并明确规范执行方式及后续处理程序。若住户对规约内容或收费合理性产生争议,可能涉及民事诉讼,并非主管机关可直接裁决的事项。
林鸿志强调,要求社区公共空间保持净空,目的并非处罚住户,而是维护逃生安全与整体居住品质。对于住户而言,若发现邻居长期占用共同走廊或楼梯间,应先向管委会反映,并提供违规位置、照片及相关事证;管委会则应依法完成制止及通知程序,若对方仍拒不改善,再由主管机关依规定处理,才能避免社区纠纷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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