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殡仪馆遗体冷藏室叶姓领班等25人。(资料照)
部分殡葬业者为求亡者大体进馆、防腐、缝补、净身、著装、化妆、入殓等业务顺利,涉嫌于入出馆之际,以每次500元至2000元现金,向新北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遗体冷藏室叶姓领班等25名临时或约雇人员行贿,从2015年至2023年8年多来,合计行贿金额高达1735万元,这25人都认罪,新北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业者部分,涉案共40人均获缓起诉。
检廉调查,叶姓领班等人负责遗体洗身、化妆、著装、大殓等工作,而新北市殡葬处冷藏室每日工作勤务班有甲班(大殓)、乙班(接尸)、丙(机动)、夜班,每班3人,其中1人为班长,另有若干专责化妆工作,叶是这些公务员中的领班。
检廉调查,部分殡葬业者是因希望亡者大体进馆、防腐、缝补、净身、著装、化妆、入殓等业务顺利,或希望殡仪馆冷藏室公务员在大体进馆后,能立即代为净身、著装、化妆、整理仪容等原因,而以每次500元至2000元不等金额行贿。
检廉调查,这些贿赂通常由各班班长统一保管,班长会在每日或每4日下班前,在没有装设监视器的休息室或其他约定地点,分给班员;从2015年至2023年1月,8年多来,业者总计行贿金额高达1735万余元,每名公务员收贿金额最低从3万9千元起跳,最高则有223万余元。
侦办时,这25人均自白犯罪,检方依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嫌将他们起诉,并以他们侦查中自白,若其等主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时,请依法减轻其刑。
检廉侦办新北市殡仪馆集体收贿案,也曾发现火化场席姓领班等21名公务员收贿,金额高达3053万余元,一审新北地院审酌这21人均认罪,全数缴回犯罪所得,除依贪污治罪条例及刑法59条减刑后,判处21人1年9月至2年不等徒刑,有20人获得缓刑,1人因有前科未获缓刑;上诉二审后,21人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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